农机中学诵读比赛评分标准
一、评分项目及相应分值(共100分)
1、仪表形象:(10分)
服饰大方、自然、整齐、举止从容、端正,精神饱满,态度亲切。
2、语言表达:(40分)
普通话标准,吐字清楚、准确,语言生动,语气、语调、声音、节奏富于变化,轻重缓急、抑扬顿挫切合诗歌朗诵的内容,能准确、恰当地表达情意,舒心悦耳,娓娓动听。
3、态势神情:(20分)
姿态、动作、手势、表情、眼神能准确、鲜明、自然、形象地表达朗诵内容和思想感情,渲染气氛,增强表达效果。
4、朗诵效果:(20分)
朗诵具有感染力,声情并茂,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,能与观众共鸣。
5、创意:(10分)
朗诵形式富有创意,配以适当配乐,或其他富有创意的形式。
二、评分原则:
比赛中,评委按《评分标准》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参赛队的最终得分。赛后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,即得相应的获奖等级。
三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:三名, 二等奖:五名, 三等奖:七名